恒勃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高德娱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勃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8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2,88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1,466,360.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821,414,439.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2日全部到位,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793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300.0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及100万套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扩产项目 15,174.36 5,277.77 34.7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 7,278.33 0.00 0.00%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升级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5,362.80 1,022.30 19.0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在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混动/纯电汽车零部件配套领域的同步发展,力争齐头并进,更好地响应市场客户需求,公司本着“综合统筹、效率优先”的原则,拟取消“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决定不再向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并将7,278.33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以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的新增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8.86%,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计划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计划募集资金投入
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及100万套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扩产项目 15,174.36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及100万套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扩产项目 15,174.3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 7,278.33 -7,278.33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 0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升级及数据中心 建设项目 5,362.80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升级及数据中心 建设项目 5,362.8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 0.00 +7,278.33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 7,278.3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专业从事ICE&PHEV进气系统、燃油蒸发系统、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提速发展,公司积极拥抱市场变化,不断拓展延升业务线,现有产品已广泛覆盖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混动汽车和新能源纯电汽车零部件配套领域。
公司原募投项目包括“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及100万套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扩产项目”和“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升级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等,主要集中在进气系统和燃油蒸发系统。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在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混动/纯电汽车零部件配套领域的同步发展,力争齐头并进,更好地响应市场客户需求,公司本着“综合统筹、效率优先”的原则,拟取消“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决定不再向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变更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其投入至“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08,82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7,278.33万元。通过引入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全面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研发能力,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战略目标。本项目预计30个月建设实施完成,完全达产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年产能将新增130万套,车用进气系统年产能将新增500万套,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约为18%。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8,82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278.33万元,其余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具体规划如下: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采购全球化已成为当今潮流。伴随着我国汽车整车行业的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部分优质自主厂商凭借技术积累以及资本优势,外延式扩张获取高端技术,新一轮深度国产替代的趋势已经出现,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正迈入新一阶段“深度国产替代”的时代。
公司汽车领域的主要客户为吉利、广汽、比亚迪、奇瑞、长城汽车等主机厂商,该等客户均系国内汽车销量排名前十的企业集团。近年来,中国乘用车自主品牌崛起,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占据半壁江山,达历史新高。公司主要客户车型销量均表现良好,其中比亚迪销量增速最为明显,奇瑞和广汽呈两位数快速增长,吉利亦有小幅增长。同时,公司亦已积极开拓新能源新势力品牌,例如理想、蔚来、小鹏、问界、零跑、哪吒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和人才资源,公司依靠设备、工艺与长期的经验积累,已经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同时,公司与浙江大学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公司的研发技术人才输送、新产品研发奠定了基础。因此公司丰富的生产经验和强大的技术创新实力为此次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备等研发方面具有先发优势。
公司“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建成后,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约为18%。但未来若出现纯电市场发展超速、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变化等情况,而公司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产品需求未进一步拓展,产品产能未相应提高,可能导致“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分别在团队建设、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方面加强建设,使整体竞争力得到全方位的提升。公司将把握未来汽车的技术及市场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达产,持续通过工艺技术优化及设备自动化等方式提升生产效率,加快批量产品规模化进度,降造成本,通过向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产品,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充分发挥在研发、服务、管理和人才等方面的竞争力优势,积极开拓市场,深化客户服务,提高产品性价比,实现公司与客户共赢,进一步提升公司和项目的盈利能力回报全体投资者。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市场客户需求以及公司战略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汽车热管理、车用进气系统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生产效率,增强公司产品生产供应能力,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张,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以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投资项目。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目前市场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高德娱乐。
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投资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